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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不應跟著檢調起舞
2009
02/21
05:01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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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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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1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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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前總統之子陳致中結婚,元大馬家兄弟疑似送出相當新台幣六百萬元的結婚賀禮?檢調單位正調查中,而財稅官員已經開始放話了,推估陳致中必須報繳綜合所得稅,二百四十萬元的稅;如果被查到漏報,還要罰一倍,連補帶罰共四百八十萬元。因為全案尚在偵查中,到底是洗錢?還是結婚賀禮?都還沒調查清楚,財稅官員應該專業一點,不然老百姓會懷疑是否稅務官又開始計算,可以分多少稅務獎金囉!

筆者朋友從國稅局退休,私下曾經談到,通常檢調移送的案件,國說局通常都不敢不辦,其實國稅局不用自貶層級,又不是檢調的所屬單位,自有依法實質調查課稅的法律依據。何況陳水扁疑似洗錢案的新聞連續三個多月來,媒體沸沸揚揚報導,引起人權保護人士呼籲,是否有未審先判之嫌?我們對事不對人,以無罪推定原則,未完成合法的調查程序,運用媒體審判最後的結果,沒有一方是贏家,連特偵組、媒體記者不都也被懷疑是否涉及洩密?更別提對社會來說是個錯誤的不良示範。

讀者:陳美蘭

職業:商

上傳時間:2009-02-21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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