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太極門土地遭違法拍賣流標 學者怒批官署為獎金抄家滅族
2020
08/01
22:4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苗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4576) | | | |
2020-08-01 22:4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苗栗縣 報導

獎金擺頭先,人民痛苦放一邊,太極門稅務假案13年前就已刑事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最高行政法院也判決認定81年度綜所稅是錯誤的課稅、錯誤的判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卻無視判決結果,仍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位於苗栗山區的土地。今(31)日上午超過500位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太極門弟子及聲援民眾到苗栗行政執行官辦公室陳抗,痛批官員為領獎金,吃人不吐骨頭,執行署簡直是「搶奪民產、抄家滅族」。過程還違反開標規定阻擋投標人進場,嚴重剝奪投標人權利。

來自高雄參與投標的林女士被行政執行署苗栗分署拒於門外,不得其門而入,曝曬過久體力不支昏倒,由消防局送大千醫院就醫。平反1219行動聯盟羅姓志工表示,對苗栗分署執行官坐在冷氣房,卻讓數百民眾在大太陽底下曝曬,導致林女士昏倒救護車送醫,對此做法深感不以為然,怒罵草菅人命。

立法委員徐志榮到場關心,立委表示,今天有投標的鄉親也沒辦法進到裡面看著,說是地方狹小,我認為這是推託之詞,建議收集今天投開標瑕疵跟違法的地方,舉證今天的投開標無效。關於稅不公不義的事情,會邀立法院同事共同來研究改善。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到場聲援表示,今年7月16日在立法院公聽會上,已拿出證據,揭發今年3月2日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公文上記載「擬請士林分署登打績效,並回饋本分署(新竹分署)二分之一。是否同意?恭請裁示」。明知是錯誤的課稅,竟然白紙黑字明著寫坐分績效,令人震驚!從太極門案中,明知是錯誤的違法處分,卻仍要強行拍賣到底。讓人懷疑,是否因為獎金績效,才使執行署執意違法強行拍賣?

陳志龍教授當場提出異議,理由:

第一點,關於81年度案件法院正在審理中。

第二點,行政執行署依照行政執行法第三條、第九條第三項但書,對於有爭議案件,得依照債權人申請或依照職權停止執行。且因本項查封拍賣會造成不可回復的嚴重損害,若有爭議,恐引起國賠等。

第三、查封拍賣必須要公告詳實,本案拍賣標的52筆,2020/6/18地政機關履勘,涉及不實登載。

第四點,拍賣標的金額沒有逐筆核算,都用調查局。

第五,限制民眾代表進入,無法監督開標。

太極門弟子也立即轉往法院按鈴申告,提告執行官李貴芬、書記官洪慶佑,並表示,提告是因為忍無可忍,而且我們為的不只是自己,更是為了全台灣11,040,000現在即將遭受強制執行被迫害的人民,我們太極門假案,已經有288位立委都出來聲明。行政執行處硬要執行,那是立委錯?還是法院錯?執行署最大嗎?最後公平正義到底在哪邊。

此案早在民國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已判決無罪無稅確定,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無任何課稅問題。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以及81年度綜所稅確定判決未及審酌刑事判決及公告調查之贈與事實。尤其108年國稅局已將80、82-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全部更正為零,已證明81年度是違法課稅及枉法裁判。國稅局自當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撤回執行並撤銷稅單,行政執行署亦應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停止執行。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表示,針對81年度的這個稅案,有很多漏未斟酌的事實跟證據, 81年的判決根本是枉法裁判,那有既判力可言!這是一個血淋淋的冤案,對於這種不公不義的稅單,國家機關怎麼有臉去對人民徵收呢?今天整個投開標作業也違反開標程序應該公開作業程序,標單要公開,要一一唱名,所有投標人員要能進出,違反所有正當的開標程序,我們會針對開標違反程序的法律部分提出異議,容許這些執行署官員明知違法還要強行徵收的話,那台灣的老百姓將來都會永無寧日。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全台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90年為189萬件,108年為1,104萬件,爆增到5.84倍?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會遇到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的問題,台灣人都愛欠稅欠費嗎?稅災氾濫人民苦不堪言,竟然還救濟無門,成為民主台灣最諷刺、最黑暗的一面。

現場陳抗民眾有老有少,綿延三百公尺斗大的反造假字眼抗議布條引人注目。還有上百位舉著「真」「假」的字牌,控訴違法官員的惡行惡狀,在行政執行署苗栗分署前怒吼:「強搶民產,只為獎金,惡官下台,天理報應。」喊聲震天。

下午1點40分,行政執行署苗栗分署宣布今天有效標0封,其餘皆為無效標。這樣的結果,前來陳抗的民眾沒有一絲喜色,因為他們對國稅局不願承認錯誤,不願撤銷稅單,不願撤回強制執行,對行政執行署知法犯法失望透頂,為行政機關的不顧民怨、膽大妄為而賠上的政府信譽感到萬分悲傷。

上傳時間:2020-08-01 22:4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明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