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軍人的權益保障
軍人,是穿著軍服的公民及廣義的公務員,軍人的角色雖有其特殊性,但在現代法治社會,軍人的定位是明確的,不能自外於社會群體。從人權享有的角度切入,軍人事實上和一般公民一樣,受到憲法基本人權的保障;當軍人為了保國衛民的軍事勤務所需,受到了人權的限制,應僅僅是必要的局部性,而非全面剝奪。所以軍人應享權益受到侵害之時,自然亦應受到適當的保護與救濟。
政府長年來照顧國軍官兵及家屬的權益不遺餘力,不論是在硬體上的更新整建,以至於權益上的法源政策保護,都讓國軍與眷屬備感呵護與關懷。而軍人因為工作性質,幾乎長年無法陪伴家人,對於家人的照顧,總會深感遺憾與愧疚,多多少少會影響到軍人對於工作本務的投入及相關生涯規劃,然而,盡孝悌是我國的傳統文化和人民的天性,如果國家可以用公權力保障軍人與家屬的權益,除了能讓國軍全心的致力於戰備訓練,亦可以讓國人更放心的將子弟們交給軍中,凝聚更多的戰志,發揮無比的精神戰力。
「暢通申訴管道,保障官兵權益」是國軍申訴、權益救濟制度的宗旨,並以促進國軍邁向人性化、合理化為目標。而部隊是講求紀律、行為一致的團體,非個人意志可為所欲為的組織。因此,個人在主張自己的權益時,除應考量到合法及合理性外,並遵循體制內管道申訴之要求,如此除能保障申訴人權益外,亦能確實維護單位的榮譽,不致因不實爆料、黑函、申訴等而影響部隊團結與和諧,故各級的幹部若能暢通申訴管道,即時獲得基層的意見反映並予妥處,將使下情能夠上達,而上意亦能充分下傳,如此單位各個成員便上下可團結一心,各項任(業)務工作也能順利執行與推展,官兵權益亦能獲得充分保障。
國軍近年來積極落實兩性平權,目前國軍各單位都有優質女性官兵參與,尤其在女性軍士官乃至志願役女兵人數與日增加的現況下,兩性互動規範也必須較以往更為重視,故強化兩性平權觀念也是國軍各級部隊當下要務,國防部業已明訂各項具體作法和明確的規範與相關罰則,使得性別平權觀念不但在營區內能徹底落實,對於婦女權益的保障或增進,更可檢驗出國軍的開放與進步成果,為男女平等、兩性平權的觀念樹立了良好的典範。
我國已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而國軍亦十分重視「保障基本人權」的價值理念,在因應民主抬頭與社會的潮流變遷,未來,有關軍人應有的權益的保障相信必順應時代予以法制,透過基本人權保障的觀念來重塑軍人的地位,進而提昇國軍的戰力,就成為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期許軍人對軍中申訴制度能更具信心,而願意利用申訴制度使軍人之合法權益獲得保障,軍中溝通管道亦能維持暢通,並解決軍中各單位潛存之不法問題,以提昇軍人士氣,保障軍中人員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