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守行政中立確維國軍形象
我國憲法第138及139條明白律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
軍人的職責乃保家衛國,不得為任何政黨、政治因素所干擾,國軍堅持「軍隊國家化」,「行政中立」乃國防部一貫不變立場,國軍是國家的軍隊,一切作為均以憲法為根基、以民意為依歸,軍人的存在價值在於捍衛國家,保衛人民,國軍必須堅守超然立場,專注戰訓本務及戰備整備工作,堅守為「國家生存發展而戰,為百姓安全福祉而戰」信念,我們要知道國軍官兵是穿著軍服的公民,雖享有公民權利但應清楚國軍在民主政治中所須遵循的規範與扮演的角色,國軍官兵應以和平理性態度面對各項選舉活動,恪遵民主法治精神,方能維護國軍整體榮譽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