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天眼第五代網站程式已於113年11月11日起正式啟用,所有會員或記者權限,帳號+密碼沿用有效,歡迎大家利用。
認知《武裝衝突法》之涵義
2009
06/10
17:25
現役軍人
尹展億
高雄市
撰稿
分享
瀏覽 (392) | | | |
2009-06-10 17:25
現役軍人 尹展億 高雄市 撰稿

國防部為教育官兵理解「武裝衝突法」基本意涵,並在符合台澎防衛作戰需求、目的與兼顧國際人道精神前提下,落實推動「武裝衝突法」教育作為,以教育官兵瞭解「武裝衝突法」對戰爭行為的規範,形塑國軍正義之師形象,特訂頒實施作法,並依權責運用「莒光園地」收視「武裝衝突法」課程、月會、學術講演及軍官團教育、部隊教育時機,排定2小時「武裝衝突法」課目,收視「依法而戰」光碟,邀請「武裝衝突法」師資人員實施專題講座,另要求所屬官兵隨身攜帶「軍事行動中的行為準據」卡,以擴大教育成效。

《武裝衝突法》已是戰時國際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重視對《武裝衝突法》的教育、訓練和遵行,已經成為世界各國軍隊的共同規律。「當今的世界要求將《武裝衝突法》融合在一切軍事行動的計劃、執行和訓練當中,培訓軍人即使在激烈的戰鬥中也能夠自覺的遵守《武裝衝突法》」、「尊重《武裝衝突法》可以幫助軍事行動的順利完成,同時也是一支訓練有素、真正專業化軍隊的標誌。」國軍目前正加強在學校與部隊中推廣《武裝衝突法》的教育與訓練,希望每位國軍官兵都能體認其重要性與必要性,認真學習並貫徹遵行。

上傳時間:2009-06-10 17:2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尹展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